2014-04-29
微信品牌回想率不及微博
根據營銷顧問公司勝三(R3)和市場調研公司Forrester研究顯示,盡管微信在國內外市場的滲透速度和力度勢不可擋,其作為互動營銷利器的主導地位尚不穩固。
“在我們對品牌認知度來源的調研中,僅有18%的消費者提及微信,相比之下,在線視頻和[新浪]微博的回想率(brandrecall)分別為55%和33%,”勝三高級研究員滕嫻(BellaTeng)說。
深入到單個品牌的互動廣告來看,這一點更顯而易見。比如,消費者對蘋果(Apple)微博曝光量的品牌回想率為37.1%。對小米微博曝光量的品牌回想率為30.1%。
據勝三最新一波的EnSpire調查,消費者對各類品牌微信曝光量的回想率大都在11.5%左右。
微信已成為中國主流的移動平臺之一,商家在發掘其營銷潛力上寄予了很高期望。然而,Forrester分析師XiaofengWang指出,微信有一些局限性,尚非有效的營銷工具。
作為聊天應用,微信是私密空間內的閉環交流,其用戶行為與微博用戶行為有顯著不同。微信用戶分享的信息僅對通過用戶驗證的好友可見,從這一點來看,微信更多被用作好友之間交流的工具。微信用戶很少會“大規模”轉發品牌化內容的帖子——而這正是商家所希望看到的微博用戶行為,Wang表示。
DeepFocus/FlipScript董事總經理WongKianFong稱,正因為微信并不是開放式社交平臺,無法做橫向對比,把微信當成營銷工具其實有誤。“成功的案例都是把微信當成產品的延伸,例如銀行和航空公司。”
此外,微信對信息推送的限制也給商家帶來了挑戰。微信服務號有一個類似于嵌入式迷你網站的自定義菜單,但是限制條件是每月只能發送一條信息。微信訂閱號每天最多只能發送兩條信息,但功能卻沒那么強大。而且,訂閱號會被折疊在微信信息流的二級菜單,這就意味著微信內容被打開的幾率下降,用戶很難關注到最新動態。
而且,微信公眾平臺API(應用程序編程接口)尚處于初期階段,沒有足夠的數據支持微信營銷效果的評估。DigitalJungle首席執行官MathewMcDougall也認為公眾平臺的開放體系尚待完善,如果有一天API能夠支持更強大的自定義和更深度的整合,微信或許可以作為營銷“平臺”、而非營銷“渠道”,帶來營銷的變革和創新。
盡管微信支付端口的開放迅速迎來所謂的“微營銷時代”,業界人士對此還是有歧義。猛科技MTC創始人雄歌表示,微信一直被誤以為是“營銷神器”。他強調,微信從來就是做服務的利器,微信的重點不是發展粉絲,圈用戶,而是做內容運營。微信讓那些本來是“做服務”的公司如魚得水,如法律咨詢、心理咨詢、相親等。如果涉及營銷,雄歌還是認為微信適合做初級的宣傳,而APP則提供VIP付費用戶的精細化服務。
滕嫻告訴Campaign中國,微信的風靡毋庸置疑,但要想獲得長遠、持久的影響力,商家需采取跨社交平臺和在線視頻的多元化互動營銷策略。“消費者對定制信息和品牌關系的需求非常大。”